財務中介「微型破產」新招誘借貸 業界新聞 2016-12-05 04:41:51
不良財務中介的「吸血」方法又再推陳出新,有輔導機構發現,不涉及物業的求助個案上月顯著增加。當中有財務中介涉嫌以「微型破產」等虛構專業名詞或涉嫌假裝社企,藉詞為已有債務的事主進行「債務重組」,套取個人資料及巨額服務費,實則為事主申請破產,甚至涉嫌誘使事主違法,有事主因此欠下更多債務。機構建議政府加強宣傳及教育、限制財務公司數目及長遠修法監管中介。
不良財務中介近年甚為猖獗,明愛向晴軒債務及理財輔導服務指,涉及物業有關的不良財務中介求助個案已由年初高峰期下跌,但機構發現近月不涉物業的求助個案急升,九月至十一月二十日期間收到的六十四宗個案中,就有四十宗為一涉物業貸款,而當中六成三個案都是在上月收到的。大部分求助者的月入都低於二萬元,而近四成求助者年齡在四十歲或以下。
團隊主任翁麗萍解釋,求助人有年輕化的趨勢,或因他們收入不高,對處理債務感吃力,又較易信網上推廣而誤信中介。此外,亦有不少求助者為基層人士,翁指他們或對理債或法例理解不足,易被誤導跌入「變種」的陷阱。
翁指不良中介會「好似好為你?想」,虛構一些似是而非的專業名詞作推廣,如以推廣「微型破產」、「小破產」、「改善TU」及「債務重組」為名,甚至以「關愛社」等名義涉嫌假裝社企,指有方式令事主「紓緩債務」。不過,中介會趁機套取事主個人、工作及家人資料簽約,並為不知情的事主申請破產,收取正常費用四倍的手續費。亦有不良中介涉誘導事主違法,以虛假或偽造文件提取強積金。
求助者阿強本身欠債二十萬,他十月收到中介電話,指可通過虛構的,與正式破產不同及不影響信貸評級的「小破產」新措施,減低每月還款額。中介之後指為完成手續,他要向財務公司再借五萬。不料,阿強後來發現原來中介已為他辦理破產手續。他最後唯有取消有關申請,並向家人借五萬元還新債。翁建議市民如有財務需要,可直接尋求財務公司,絕無需要找中介。同時政府應加強理財及理債教育及輔導服務,長遠修改《放債人條例》將中介納入監管範圍,另外限制財務公司數目,令不良中介沒有發展空間。
本文轉載自【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