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新策 長者退休人士遭殃 地產新聞 2016-12-30 12:04:06
房委會早前通過修訂富戶政策,明年10月由雙軌制改為單軌制,即公屋住戶入息或資產超額,便會被叮走。東網發現三類原本於雙軌制下不受影響的有積蓄住戶,首當其衝。第一類是「棺材本」超額的長者,要符合資格「留下」,可能要拆散家庭,把同住兒子除名及踢走。第二類是即將被公司裁退,獲得可觀退休金的單人住戶,隨時失業又失去單位。第三類是退休的公務員,取退休金後,資產隨時超額。有立法會議員直斥署方訂定政策考慮不周,強行「叮走」一班買樓能力不足的住戶,做法不合理。
年逾70歲的梁婆婆,她與丈夫一家三口,住在葵涌一個300多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他們擁有200多萬元積蓄,她與丈夫年紀老邁,多病痛,積蓄是用作棺材本及留給兒子結婚。雖然40多歲的兒子有收入,但在房委會雙軌制下,他們一家只是資產超額,入息沒有超額,不用遷離,只須每月繳交倍半租金。但在明年即將推行的富戶政策單軌制下,他們因為資產或入息其中一項超額,便要面臨被「叮走」厄運。
葵青區區議員周偉雄指出,將兒子在單位住客名單中除名,令單位所有成員年滿60歲或以上,便可獲豁免申報,「但兒子除名,就要搬走,父母因而失所依。」
富戶政策單軌制,如戶主被公司裁退,獲得一筆退休金令資產超額。以一人單位為例,只要資產多於1,097,000港元,便須遷出單位。52歲的李先生現居一人公屋單位,從事保險業文員,但已獲悉公司明年好可能會賣盤或大裁員,自己被裁機會極高,屆時雖可獲得100多萬港元退休金,但這筆錢會令他超出新富戶政策的資產上限,隨時失業又失去公屋單位。
第三類是退休的公務員。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獲取三人公屋單位的59歲的鄧先生指出,公務員有退休金,基本上很多人都會超額,在現時的雙軌制度下,入息無超額仍可居住,但在單軌制下,只要資產超額,便要搬走。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房委會訂定新富戶政策時考慮不周,強行將一班有積蓄但收入微的人士,推到私人樓宇市場,做法勞民傷財。
房委會發言人指出,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署方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時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本文轉載自【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