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財仔借按揭 假契賣樓吞訂 業界新聞 2016-06-27 05:29:15
最近爆出騙徒冒充業主賣樓個案,原來只是冰山一角。警方透露,由2013年至今共接獲52宗物業騙案,涉及75個物業,款項達近2.3億元,涉事物業包括凱旋門、嘉亨灣等貴價屋苑。警方表示,騙徒主要冒認業主申請按揭貸款和出售物業,直至財務公司收不到錢和買家發現「業主」消失才揭發騙案,往往已是付款後一至兩個月,騙徒已逃之夭夭。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督察毛杰表示,在2013年至2016年5月有52宗物業騙案,涉62個住宅物業和13個其他物業,受害人合共損失近2.3億元;去年有13宗,涉17個物業,實際損失4,863萬元;今年至5月有8宗,涉13個物業,涉款8,772萬元。3年間共拘捕32人(21男11女),當中10人成功檢控,包括兩個內地人;最大損失是提供物業按揭貸款的財務公司,涉約2.1億元,其次是買家,涉820萬元。
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陳國豪稱,留意到騙徒手法主要是冒認業主,向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和出售物業,而且是針對的物業均沒按揭紀錄和業主長期不在物業居住。騙徒其中一個手法是以偽造身份證和物業文件向財務公司騙取按揭貸款,事隔1至2個月後騙徒沒有還債,財務公司始發現被騙;另一手法是冒認業主出售物業,並將售價定低於市價吸引買家,騙取定金後就消失。
陳指,本港過去數年都有同類個案發生,惟今年騙徒有新手法,有騙徒事前將姓名改為與業主一樣再開設銀行戶口,以增加其可信度,然後再以假身份證和物業文件犯案,當定金或貸款存到戶口,騙徒會立即轉賬和提取金錢,「通常受害人要接觸到真業主,騙案先會被揭發」。
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陳靜心表示,今年有一宗綜合物業按揭騙案個案,牽涉2個屋苑6個單位,涉款達5,100萬元,案件牽涉3間財務公司,涉事屋苑樓齡約5至10年,但案件仍調查中,暫未有人被捕。她又指,今年騙案大部份涉事業主為內地人,但至今未有證據顯示是針對內地人,或騙徒熟悉物業專業的背景或職業有關。
陳國豪表示,有經濟學家指近年樓市有可能下滑,吸引買家買樓,但買樓是人生的重大決定,建議買家切忌貪平,最好親自到物業視察,避免購買「冇樓睇」的物業,同時亦提醒買家落訂前可安排託管定金在律師行內。若地產代理、律師樓和買家對業主身份有懷疑,應要求對方出示公共事務單據或相關文件核實。他稱,警方在本周三已與金管局、律師會和銀行界等代表開會,討論現時物業買賣和按揭情況,未來亦會與部份財務公司再開會。
?要求地產代理查閱其他業權證明,如物業的公共事業收費單或比較契上簽署
?如對業主身份有疑問,在買賣物業或按揭前應進一步核實對方身份,如查冊、要求出示正本證明文件
?勿貪平和選擇無法睇樓物業
?在發放定金給賣方前,安排託管定金在律師行內
資料來源:綜合受訪者
本文??自《苹果日?》